索  引  号 11370883004235149C/2023-15607 分        类 主要负责人解读
发布机构 邹城市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3-05-31
文        号 废止日期
有效性
【主要负责人解读】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《邹城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(2023年版)》的通知

邹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党组书记、局长张清对《邹城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(2023年版)》进行政策解读

问:请问我们此次编制这个文件的背景及依据是什么?

张局长:行政许可是政府依法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重要手段。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,是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,对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、激发市场主体活力、优化营商环境、促进政府职能转变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、提升政务服务水平,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。本次文件出台按照《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〈山东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(2023年版)〉的通知》(鲁政办发〔2023〕4号)精神和《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〈济宁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(2023年版)〉的通知》(济政办发〔2023〕3号),依据《邹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》(邹政发〔2022〕9号),修订形成《邹城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(2023年版)》。


问:请问出台这个文件需要经历哪些过程呢?

张局长:主要经历了四个阶段:

(一)启动布置阶段。按照省、济宁市该项工作相关要求,对照省、市两级最新行政许可清单,开展学习研讨活动,下发相关业务表格进行填写、培训等工作 。

(二)编制起草阶段。5月中上旬,邹城市政府办公室、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通过对上跟班学习、召开研讨会等形式进行了充分调查论证,着手起草了《邹 城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(2023 年版)》(征求意见稿)。

(三)意见征集阶段。 5月16日分别向23个部门、单位,16个镇街对《邹城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(2023 年版)》(征求意见稿)征求意见。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邹城分局提出3条意见,我局对相关意见进行了认真研究并与相关部门进行了充分沟通,发现不符合山东省、济宁市清单最新要求,故对相关意见不予采纳,其他部门、镇街未提出修改意见。随后,我局对该文件进行了完善,最终形成了《邹城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(2023年版)》。

(四)发布实施阶段。经市政府办公室政策法规科文件审核,5月30日出台了《邹城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(2023年版)》。文件要求各镇人民政府、街道办事处,市政府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《邹城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(2023年版)》,及时调整完善本级、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、实施规范和办事指南,严格依照清单实施行政许可,不断强化实施情况动态评估和全程监督,扎实有效做好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。



问:请问这次出台的文件和2022年版有什么区别吗?

张局长:邹城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(2023年版)》共有行政许可事项284项,较2022年版增加了4项,具体情况如下:取消2项,分别是2022版清单中的第46项港澳居民定居证明签发及第49项台湾居民定居证明签发。新增6项,分别是2023版清单中的第88项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、第233项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工程验收审批、第240项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许可、第254项药品零售企业筹建审批、第255项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许可和第256项科研和教学用毒性药品购买审批。



政策解读:邹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审管协调和法制科

联系方式:0537-5291958 

政策文件: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《邹城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(2023年版)》的通知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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