索  引  号 11370883004235149C/2023-19799 分        类 主要负责人解读
发布机构 邹城市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3-02-20
文        号 废止日期
有效性
【主要负责人解读】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邹城市残疾预防行动计划(2022—2025年)的通知

《计划》由邹城市残联党组书记、理事长、四级调研员丁伯平解读

问:《计划》实施的依据是什么?

答:为进一步加强残疾预防,有效减少和控制残疾发生、发展,认真贯彻落实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(2021—2025 年)的通知》(国办发〔2021〕50 号)、《山东省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关 于 印 发山东省残疾预防行动计划(2022—2025 年)的通知》(鲁政办发〔2022〕11 号)和《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宁市残疾预防行动计划(2022—2025 年)的通知》(济政办发〔2022〕7 号),结合我市实际,制定本行动计划。

问:《计划》总体要求是什么?

答:《计划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,认真落实市委、市政府决策部署,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,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,以基层为重点,将残疾预防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,全民动员、科学施策、依法推进,提高全社会残疾风险综合防控能力,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。通过多方配合联动,目标到 2025 年,残疾预防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,残疾预防服务网络更加健全,全民残疾预防素养明显提升,遗传和发育、疾病、伤害等主要致残因素得到有效防控,残疾康复服务状况持续改善,主要指标处于全国前列。

问:《计划》的保障措施有哪些?

答:为确保《计划》的顺利实施,采取三项措施分别为:1.加强组织领导,建立残疾预防工作协调机制。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及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,做好相关任务指标的调度收集和年度监测,组织开展中期及终期评估。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统筹实施本行动计划,定期调度研究解决重大问题; 2.强化技术支撑,建立市残疾预防专家咨询委员会,提高残疾预防决策水平。加强残疾预防人才队伍建设,健全市、镇(街)、村(社区)三级残疾预防服务网络。推动《山东省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》 落实落细,推进全市残疾预防、“十四五”早期干预试点深化提升;3.做好宣传引导,持续开展残疾预防宣传教育活动。充分利用“爱耳日”“助残日”“爱眼日”“残疾预防日”“精神卫生日”等节点,深入宣传解读行动计划,报道阶段性成果和典型工作经验,营造全社会关心、支持残疾人事业的良好氛围。分别从领导、技术和宣传三方面为《计划》的顺利实施提供有力保障。

政策解读:邹城市残联康复部

联系方式:0537-5229697

政策原文:【政策】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邹城市残疾预防行动计划(2022—2025年)的通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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