索  引  号 11370883004235149C/2023-20655 分        类 市政府文件
发布机构 邹城市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3-12-25
文        号 邹政字〔2023〕41号 废止日期
有效性 有效
邹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邹城市首批三级保护古树名录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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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镇人民政府、街道办事处,市政府各部门:

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,加强古树名木保护, 提升历史文化传承能力,根据《山东省古树名木保护办法》《济宁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》等有关要求,我市组织开展了三级保护古树认定审核工作,现予以公布。

一、全市审核确认三级保护古树4917株,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制作并悬挂散生古树标牌,市文化和旅游局制作并悬挂管辖区内古树标牌,标注“邹城市人民政府监制”。

二、全市三级保护古树实行目录管理,根据情况变化进行动态调整。

三、各有关部门和古树养护人要全面落实属地责任和养护主体责任,采取有效措施,全面提升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水平。要强化宣传,注重弘扬古树文化,提高全民保护意识,引导全社会共同关注和保护古树名木。

 

附件:邹城市首批三级保护古树名录.doc

 【文字解读】邹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邹城市首批三级保护古树名录的通知

邹城市人民政府        

2023年12月25日      

(此件公开发布)

【Word版】邹政字41号关于公布邹城市首批三级保护古树名录的通知.doc

【PDF版】邹政字41号关于公布邹城市首批三级保护古树名录的通知.pdf

【文字解读】邹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邹城市首批三级保护古树名录的通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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